吴邦国委员长在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上的讲话
(2009年12月26日)
各位委员、各位同志:
这次常委会会议时间紧、议程多,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顺利完成各项预定任务,会议开得很好。
修改选举法是本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工作的一个重点。10月份的会议对选举法修正案草案进行了初审,会后将草案向社会全文公布,广泛征求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并根据各方面意见完善草案内容。这次会议对修改后的草案进行了再审,并决定提请明年3月召开的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考虑到选举法的修改政治性强、代表关心、社会关注,会后请常委会办公厅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全国人大代表集中阅读讨论选举法修正案草案,了解这次修改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加深对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选举制度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发扬民主,集思广益,统一思想,为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选举法修正案草案做好充分准备。
侵权责任法是一部重要的民事法律,九届时曾作为民法草案的一编审议过。这些年来,常委会高度重视这部法律的制定工作,投入很大精力,对草案进行重大修改和多次审议。新制定的侵权责任法从我国国情和实际出发,明确了承担侵权责任的基本原则和责任方式,就广大人民群众普遍关注、各方面意见又比较一致的医疗损害、环境污染、产品缺陷、网络侵权、交通事故、动物损害等问题作了具体规定,对保护民事主体合法权益,预防并制裁侵权行为,减少和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可再生能源法修正案草案,是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在深入总结实践经验、认真研究代表议案建议、与有关方面反复协商基础上提出来的。修改后的可再生能源法,进一步明确编制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规划的原则和主要内容,完善了规划编制、审批与备案制度,从法律上确立国家实行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制度,建立电网企业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费用补偿机制,设立国家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要求电网企业提高吸纳可再生能源电力的能力等,将有力地推动我国可再生能源产业的健康快速发展,促进能源结构调整,加强环境友好型和资源节约型社会建设。
会议通过的海岛保护法,明确了海岛保护和开发利用应遵循的基本原则,规范了海岛工作管理体制,建立了海岛保护规划、生态保护、开发利用以及监督检查制度,对保护海岛及其周边海域生态系统,合理开发利用海岛自然资源,维护国家海洋权益等将发挥重要作用。
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事关亿万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也是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问题。常委会一直把促进就业再就业和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作为推动解决民生问题的一个重点,做了大量工作。上一届,制定了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初次审议了社会保险法草案,检查了工会法、劳动法、建筑法的实施情况,还推动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和职工工资等突出问题。换届以来,我们进一步加强这方面的工作。一是,去年对刚刚颁布实施的劳动合同法进行执法检查,对社会保险法草案再次修改审议,还修改残疾人保障法等;二是,今年4月份的会议听取审议国务院关于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等两个专项工作报告,下半年对工会法开展新一轮执法检查,还对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情况进行跟踪检查;三是,这次会议安排听取审议了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关于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情况的跟踪检查报告,听取审议了国务院关于就业再就业工作情况的报告。
审议中,大家充分肯定近年来就业再就业工作取得的成绩,同时强调,就业是民生之本,人口多是我国的基本国情,劳动力供大于求的基本格局将长期存在,加上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原有的就业结构性矛盾与新出现的问题相互交织,就业形势依然严峻,促进就业再就业任务艰巨而繁重。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千方百计扩大就业和促进再就业。一要充分发挥政府公共投资和重大建设项目对就业再就业的带动作用,努力实现扩大就业与经济发展良性互动。二要重点做好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和城镇困难群众就业再就业工作,尤其要加强对就业困难群体和零就业家庭的就业援助。三要进一步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努力提高劳动者素质。同时要加强择业观念教育,不断改善就业服务,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审议中,大家对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开展的跟踪检查工作给予充分肯定,普遍赞同跟踪检查报告。大家强调,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事关亿万农民的切身利益。在各方面共同努力下,这项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得到了广大农民的衷心拥护。但总体上看,保障水平还比较低、覆盖面还不够广,有的制度刚处于试点阶段。要充分认识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重要性和艰巨性,树立长期奋斗的思想,切实把这项造福当代、荫及子孙的惠民工程建设好,有效解除农民的后顾之忧。一要在总结第一批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加快推进步伐,尽快实现全国覆盖。二要增强财政资金的引领作用,引导农民积极参加农村社保,建立稳定的农村社保筹资机制。三要坚持统筹兼顾,不断完善农村社保体系,既要注重农村社保相关制度间的统筹衔接,又要注意城乡社会保障制度间的统筹,为进一步改革发展留下空间。
大家在审议中还积极评价了这一跟踪检查方式,认为常委会在听取审议国务院专项工作报告的基础上开展跟踪检查,并形成检查报告提请常委会会议审议,就同一个问题持续进行监督,督促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加强和改进工作,这是加大人大监督工作力度、提高人大监督工作水平的又一次有益尝试,不仅增强了人大监督工作的实效,也丰富了人大监督工作的方式。希望认真总结这一实践经验,在今后的工作中灵活加以运用,使人大监督工作更具活力、更有深度。
这次会议还听取审议了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情况的报告。大家在审议中指出,党和国家高度重视中小企业的发展,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门制定了中小企业促进法,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地方各级政府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中小企业不断发展壮大,已经成为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在繁荣经济、增加就业、推动创新、改善民生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目前,中小企业创造的最终产品和服务价值相当于国内生产总值的60%左右,提供了近80%的城镇就业岗位,缴税额占全国税收总额的50%左右。大家认为,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是保持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重要基础,是关系国计民生和社会稳定的重大战略任务。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重大意义,针对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着力改善中小企业发展环境,努力增强中小企业发展活力,促进中小企业又好又快发展。一要加紧制定完善支持、鼓励与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加大实施力度,确保政策措施落到实处。二要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加快设立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创新完善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制,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三要大力推进中小企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鼓励中小企业加强技术改造和科技创新,着力做好品牌与设计、物流与销售两篇大文章,掌握发展主动权,提高企业抗御风险的能力。
会议期间,大家对法律草案提出的意见建议,请法律委员会会同有关方面认真研究,修改相关草案,提请以后的常委会会议审议;对有关报告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请常委会办公厅汇总整理成《审议意见》,送国务院及有关部门研究改进工作参考。
办理代表议案建议是国家机关的法定职责。我们坚持尊重代表主体地位,坚持为代表服务的思想,坚持把办理代表议案建议作为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的重要环节来抓,充分发挥代表议案建议在常委会立法、监督工作中的作用。各专门委员会高度重视代表议案办理工作,通过多种形式加强与代表的沟通联系,认真听取代表的意见和建议,代表议案办理质量得到提高。上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内务司法委员会等3个专门委员会关于代表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这次会议又审议通过了法律委员会等4个专门委员会关于代表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还听取了常委会办公厅关于代表建议处理情况的报告。到目前为止,十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518件代表议案,以及代表提出的7426件建议,已经全部办理完毕。
各位委员,各位同志:
这次会议作出了关于召开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的决定。从现在到明年3月大会召开,只有两个多月的时间,大会的各项组织筹备工作已经提上议事日程,现在又逢岁末年初,各方面的任务都比较繁重。当前要着重做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认真做好大会的筹备组织工作。各方面要按照“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精心组织、统筹安排、密切配合”的要求,缜密细致地做好大会的各项组织筹备工作,确保大会的顺利召开。二是,认真做好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的准备工作。第十三次会议除了为三次大会召开做准备外,还要继续安排审议几部法律草案,以及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报告等,请有关方面加紧工作,确保有关法律草案和报告如期提请审议。三是,统筹安排好明年的各项工作。前不久召开的委员长会议,原则通过了常委会2010年工作要点以及立法、监督工作计划,请各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工作机构,先根据“一个要点、两个计划",商有关方面对明年工作进行预安排,为做好新一年的各项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再过5天就是2010年元旦。借此机会,我代表委员长会议组成人员,向在座的各位委员、各位同志,向各级人大代表、各级人大机关工作人员,向所有致力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民主法治建设的工作者,致以节日的问候和新年的祝福!
现在我宣布,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闭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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