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小燕 女,汉族,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2006年底被评为三水十佳外来工的称号。2007年4月荣获佛山十佳外来的称号。曾在家乡务农,做过幼儿教和服务员,并在电子厂、陶瓷厂打工。
参加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提出的建议:
1、关于留守儿童问题的建议;
2、关于优化农民工就业环境的建议。
参加十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拟提出的建议:
1、求职难导致的流动性“城市贫困”的建议;
2、适应老龄社会需求,加大社保力度,开发老龄护理职业,增加就业渠道的建议;
3、让农民工子女平等享受义务教育的建议;
4、完善农民工社保制度,让农民工真正享受社保权利的建议;
5、城市政府要大建“新工人公寓社区”,帮助农民工在城市住下来,市民化的建议;
6、关于吸引二代农民工到城市落户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