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在京举行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在京举行
继续审议农村土地承包法修正案草案和民法典合同编草案、侵权责任编草案等
首次审议外商投资法草案、疫苗管理法草案、专利法修正案草案等
栗战书主持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23日下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栗战书委员长主持会议。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23日下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栗战书委员长主持会议。
中国人大网讯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23日下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栗战书委员长主持会议。
常委会组成人员173人出席会议,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听取了全国人大宪法法律委副主任委员胡可明作的关于农村土地承包法修正案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修正案草案二次审议后征求了社会公众意见,宪法法律委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意见和各方面意见对草案进行了审议,提出了关于修改农村土地承包法的决定草案,完善了关于保护农村妇女土地承包权益、承包地登记费用、维护进城落户农户的合法权益等相关规定。
会议听取了宪法法律委副主任委员江必新分别作的关于耕地占用税法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和关于车辆购置税法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两个草案初次审议后征求了社会公众意见,作出进一步修改。
会议听取了胡可明作的关于公务员法修订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修订草案二审稿增加了公务员职务、职级实行能上能下的规定,对公务员必须遵守的纪律、违纪违法处分和政务处分的关系、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法律责任等规定作出进一步明确和完善。
宪法法律委认为上述法律草案已比较成熟,建议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
会议听取了宪法法律委副主任委员刘季幸作的关于法官法修订草案、检察官法修订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两个修订草案对法官、检察官权益保障、履职从业要求等作出进一步明确和完善,将员额制管理等实践中行之有效的改革举措上升为法律规定。
根据民法典编纂工作计划和安排,民法典各分编草案初次审议后,拟将各分编草案分拆为几个单元进行若干次审议和修改完善。会议听取了宪法法律委副主任委员沈春耀分别作的关于民法典合同编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关于民法典侵权责任编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
为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积极促进外商投资,保护外商投资合法权益,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国务院提出了关于提请审议外商投资法草案的议案。草案明确对外商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国家支持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同等适用于外商投资企业,加强了对外商投资企业的产权保护,促使地方政府守约践诺,并对外商投资安全审查制度作了原则规定。受国务院委托,司法部部长傅政华作了说明。
为了规范疫苗研制、生产、流通、预防接种,保障和促进公众健康,维护公共安全,国务院提出了关于提请审议疫苗管理法草案的议案。草案贯彻“四个最严”要求,对疫苗实行最严格的管理制度;落实疫苗管理体制改革举措,将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转化为法律制度;总结法律法规实施经验,汲取问题疫苗案件教训,强化全过程、全链条监管。受国务院委托,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焦红作了说明。
为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国务院提请审议资源税法草案的议案。草案按照税制平移的思路,保持现行税制框架和税负水平总体不变,同时对相关征税事项作相应调整。受国务院委托,财政部部长刘昆作了说明。
为进一步保护创新者合法权益,促进专利实施与运用,充分激发全社会的创新活力,国务院提出了关于提请审议专利法修正案草案的议案。受国务院委托,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申长雨作了说明。
会议听取了民政部部长黄树贤受国务院委托作的关于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修正案草案的说明。修正案草案拟将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的任期由3年改为5年,与村和社区党的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的任期保持一致。
为落实中央关于缩小土地征收范围、规范土地征收程序、完善对被征地农民保障机制、允许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等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要求,国务院提出了关于提请审议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修正案草案的议案。受国务院委托,自然资源部部长陆昊作了说明。
受国务院委托,傅政华向会议作了关于产品质量法等17部法律的修正案草案的说明,陆昊作了关于再次延长授权国务院在北京市大兴区等三十三个试点县(市、区)行政区域暂时调整实施有关法律规定期限的决定草案的说明,刘昆作了关于提请审议授权提前下达部分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议案的说明,公安部副部长王小洪作了关于提请审议批准上海合作组织反极端主义公约议案的说明。
会议审议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关于提请审议关于召开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的决定草案的议案;审议了国务院关于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试点情况的总结报告,关于全国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情况的总结报告,关于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情况的总结报告。
会议还听取了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吴玉良作的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审议了有关任免案。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晨、曹建明、张春贤、沈跃跃、吉炳轩、艾力更·依明巴海、万鄂湘、陈竺、王东明、白玛赤林、丁仲礼、郝明金、蔡达峰、武维华,秘书长杨振武出席会议。
国务院副总理刘鹤,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国家监察委员会负责人,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负责人,部分全国人大代表,以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等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