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6日,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我市贯彻实施《环境影响评价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林邦彦等人的陪同下,执法检查组一行来到禅城区沙口水厂吸水点旁检查我市饮用水源保护区规划环评情况,随后,又来到禅城区镇安污水处理厂检查该厂建设项目环评情况,并向有关负责人详细了解贯彻实施《环境影响评价法》基本情况、“三同时”制度的落实情况及水气固废污染防治情况。
副市长邓伟根向执法检查组汇报了我市关于贯彻实施《环境影响评价法》基本情况、“三同时”制度的落实情况、水气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情况及我市在节能减排工作中所采取的措施。据介绍,自2003年《环境影响评价法》颁布实施以来,我市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有效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实现了经济发展与环境改善“双赢”。2007年全市环境空气中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二氧化碳、可吸入颗粒物的浓度分别比2006年下降了12.3%、1.9%和8.8%,全市饮用水源水质全部达标。同时,继续加强项目环评,把好项目准入关,控制新增污染,5年来,我市共有1000多个新、扩、改建项目被环保否决,仅2007年就有523 个被环保否决。各级政府及环保部门严把建设项目准入关,以总量减排为核心,进一步强化项目环境管理,特别是加强项目生产环境管理和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使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和污染物减排目标落到实处。
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环资委主任委员劳应勋对我市贯彻实施《环境影响评价法》工作予以充分肯定,认为我市各级领导高度重视环保工作,环保执法力度大、措施有力,部分企业环保意识强,积极配合做好减排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绩。同时,执法检查组建议我市进一步加大环保审批力度和执法力度,对目前的业主出资、业主自寻环评单位的制度进行改革,建议我市完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成立环评评估机构,为环评的正常开展创建宽松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