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水青山长送目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生态环保领域执法检查回顾
《中国人大》全媒体记者 周誉东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定践行新发展理念,坚定不移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谋划开展了一系列具有根本性、长远性、开创性的工作,推动美丽中国建设迈出重要步伐。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短短十字,回答了如何兼顾人与自然、经济与环境的时代之问,成为全党全社会的共识和行动,在日益深入的实践中彰显出真理的伟大力量。
小智治事,大智治制。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保护生态环境必须依靠制度、依靠法治。
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本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先后制定土壤污染防治法、生物安全法、长江保护法、湿地保护法、噪声污染防治法,修改大气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环境影响评价法等多部生态环保法律,作出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依法推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议,实现了生态环保立法从量到质的全面提升。
徒法不足以自行,本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持续加大执法检查力度,2018年检查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2019年检查水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2020年检查土壤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2021年检查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实施情况,今年又开始检查环境保护法实施情况。本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履职以来,每年开展的执法检查都有“绿水青山色”,其背后是人大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坚实步伐、扎实作风。
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还老百姓蓝天白云、繁星闪烁
环境就是民生,蓝天也是幸福。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强调,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是重中之重,还老百姓蓝天白云、繁星闪烁。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保证法律得到全面有效实施,2018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这是本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的首次执法检查,聚焦着全社会的目光:人们好奇,这次执法检查有着怎样的力度,能否真正解决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中存在的种种问题?
此次执法检查有几个突出的特点:高规格,全覆盖,动真格,求实效——
这次执法检查的规格高、委员长亲力亲为:栗战书委员长担任检查组组长,王晨、沈跃跃、丁仲礼副委员长,杨振武秘书长和环资委主任委员高虎城任副组长。其间,栗战书委员长主持召开执法检查组第一次全体会议听取国务院主管部门的汇报,主持召开执法检查组第二次全体会议研究讨论执法检查报告,赴两省深入开展执法检查,向常委会会议作执法检查报告,参加分组审议会议,主持召开联组会议进行专题询问。可以说,这次执法检查的高规格,为本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创了先河,自此,每年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执法检查都由栗战书委员长亲自挂帅。
这次执法检查的覆盖面之广是令人印象深刻的: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组分为4个小组,分别赴河南、内蒙古、山西、陕西、山东、河北、安徽、江苏等8个省区开展执法检查,深入到26个地市,共召开29次座谈会,听取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汇报,实地查看了107个单位和项目。同时,委托其他23个省(区、市)人大常委会开展自查,实现了执法检查全覆盖。自此,“全覆盖”成为本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执法检查的“标配”。
这次执法检查的“动真碰硬”是开创性的:检查组设立了随机抽查小组,根据生态环境部环境监察局事前暗访摸排的线索,不打招呼、直奔现场,共对12个城市38个企业和工地进行了抽查,发现不同程度存在违反大气污染防治法的问题,形成了厚达20多页的随机抽查情况报告。随机抽查情况报告指出6个方面的问题,在每个问题中都对工业企业、施工工地等进行公开点名,并配上现场图片。不仅如此,在40多页的执法检查报告中,栗战书委员长只用两页多概述了法律实施的总体情况,其余部分都是用来晒问题、找根源、提建议。这一系列举措,向全社会释放了明确的信号,也奠定了本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动真碰硬”的基调。
此次执法检查的“求实效”是有目共睹的:执法检查报告不光指出法律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还对其原因进行分析、提出应对之策,既有理论指导,也有操作建议。在约两个半小时的专题询问中,来自国务院有关部门、最高法、最高检的负责同志更是积极应询,直面问题,共商对策。各方合力,成绩斐然:国务院相关报告指出,2018年度,全国33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优良天数比例为79.3%,同比提高1.3个百分点;PM2.5浓度为39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9.3%。
万事开头难。正如连任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的姒健敏所言:“这次执法检查之深入、针对性之强、力度之大,揭露问题之尖锐,提出建议之务实,都是历史之最。”可以说,此次执法检查为人大监督工作树立了新典范,也在本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开局之年,为后续的执法检查“开了好头”。
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打好碧水保卫战
水是生命之源、生产之要、生态之基。2017年3月29日上午,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首都义务植树活动时说,我们期望蓝天、白云、洁净的水、新鲜的空气,这些都是生态建设。
防治水污染,离不开法律保障。我国现行水污染防治法是1984年制定的,先后经过1996年、2008年和2017年三次修改。特别是2017年的修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央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新要求,与环境保护法和“水十条”相衔接,法律条文由92条扩充到103条,责任更加明确。
水污染防治法是否有效实施,关系到江河湖泊、千家万户。2019年,全国人大常委会继续聚焦打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将开展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确定为监督工作的重中之重,依法推动打好碧水保卫战,以法律武器、用法治力量推进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
执法检查组由栗战书委员长担任组长,分为4个小组,分别赴四川、江苏、湖南、河北、广东、安徽、云南、贵州等8个省开展执法检查。检查组深入到31个地市,实地检查和随机抽查了201个单位、农村和项目,召开27次座谈会,听取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汇报,与五级人大代表、一线执法人员、专家学者、企业和农民代表进行深入交流。同时,委托其他23个省(区、市)人大常委会对本行政区域法律实施情况开展检查,实现了执法检查全覆盖。
此次执法检查有几大特点:严格对照法律条文和法定责任的落实开展检查,引入第三方力量对法律实施情况开展评估,推动法律学习宣传普及。
栗战书委员长指出,制定或修改一部法律,就是要把规矩立起来,让法律制度的牙齿“咬合”,充分发挥好法治威力。此次执法检查对法律条文落实情况的重视程度在执法检查报告中可见一斑:报告引用水污染防治法第4条、第8条、第21条、第49条……将法律条文与全国各地的实际情况对照,指出突出问题。事实上,这些问题的找出,得益于执法检查组坚持问题导向、严格对照法律条文进行检查的作风。“口气很平和,问题很尖锐,有些问题甚至带有很浓的‘火药味’!”四川省相关领导同志和工作人员无不感叹,这次执法检查组所提问题都是以法律为依据,都是依法依规查找问题,都是冲着法律实施短板而来,可谓“刀刀见血”!
执法检查组还委托中国工程院承担此次水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评估工作,邀请了100多位专家参与,其中包括22位院士,这些专业力量为执法检查提供了技术支撑和专业参考。在执法检查中引入第三方对法律实施情况和效果开展评估,这对全国人大常委会来说还是第一次,是人大监督的一次重大探索和创新。在水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专家评估座谈会上,栗战书委员长指出,探索开展这项工作,主要有三点考虑:一是增强人大监督工作的科学性、专业性;二是提高人大监督工作的客观性、权威性;三是通过监督和评估促进法律进一步完善。自此,引入第三方评估成为本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确保执法检查科学、专业、客观、权威的重要手段。
法立于上则俗成于下。法律实施的重要一环,是在全社会形成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风潮,这就要求做好法律学习宣传普及工作。执法检查报告指出,各部门各单位各方面都要认真贯彻实施水污染防治法,积极行动、主动作为,在全社会增强法治意识、生态意识、环保意识、节约意识,形成政府引领绿色发展,企业加快生态转型,公众践行低碳生活,崇尚生态文明、依法保护生态环境的良好氛围。
在此次执法检查的推动下,2019年度,我国地表水环境质量总体持续改善。国务院的有关报告显示,2019年度,全国地表水Ⅰ—Ⅲ类水质断面比例为74.9%,同比上升3.9个百分点;劣Ⅴ类水质断面比例为3.4%,同比下降3.3个百分点。
土壤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让老百姓吃得放心、住得安心
土壤是维系人类生存繁衍的必要条件,与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息息相关。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强化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有效防范风险,让老百姓吃得放心、住得安心。
2019年1月1日,土壤污染防治法正式施行,填补了我国土壤污染防治领域的立法空白。此法刚实施一年多,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就开展执法检查,其目的就是发挥人大职能作用,推动各地区各部门落实法律责任,着力解决土壤污染农产品安全和人居环境健康两大突出问题。
执法检查组由栗战书委员长担任组长。2020年8月至9月,执法检查组分为3个小组,分别赴江苏、山东、甘肃、重庆、天津、河北等6个省市开展实地检查。同时,委托其他25个省(区、市)人大常委会对本行政区域法律实施情况开展检查,实现了执法检查全覆盖。
这次执法检查是在疫情防控新常态下进行的,采取常规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网络调研与问卷调查相结合等方式,执法检查工作安全有序,全面掌握法律实施情况,着力提升监督实效。
此外,所到之处执法检查组带头宣讲,号召各方面以实际行动确保党中央关于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及时传达习近平总书记对确保粮食安全、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重要指示精神。同时,利用“学习强国”平台组织开展法律知识专项答题,组织开展法律知识问卷调查,引导广大干部群众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推动法律学习宣传贯彻。移风易俗,天下皆宁。有地方同志反映,执法检查不仅能为地方找出问题、督促整改,还是宣讲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增强地方干部法治观念的“移动课堂”。
结合实地检查,执法检查组在报告中,用较大的篇幅,列举对照了30个法条,查找了六大类33项法律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如法律学习宣传普及不够、配套法规标准不健全、农用地分类管理有待加强、建设用地风险管控亟待强化、法律实施保障不足、监督执法不够到位等,并提出针对性意见建议,为有关部门整改压实了责任。国务院有关报告显示,2020年度,全国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经初步核算,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0%左右,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3%以上,土壤污染加重趋势得到初步遏制。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执法检查:建设无废城市
固体废物具有量大面广、种类繁多、性质复杂和危害程度深等特点,是大气、水、土壤的重要污染来源。
垃圾是放错位置的资源。培养垃圾分类的好习惯,为改善生活环境作努力,为绿色发展可持续发展作贡献。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作出重要指示批示,为做好这项工作提供了指引和遵循。
2020年,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经过全面修订,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贯穿始终,从六章91条增加到九章126条,为防治固体废物污染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支撑。既有良法,重在实施。2021年,栗战书委员长担任组长,率队对固废法进行执法检查。执法检查组分为4个小组,分赴陕西、上海、内蒙古等8个省(区、市),深入到26个地市,实地检查和随机抽查了128个单位。同时,委托其他23个省(区、市)人大常委会对本行政区域法律实施情况开展检查,做到执法检查全覆盖。
此次执法检查继承了前三次执法检查积累的好经验、好做法,坚持问题导向,将新增法律制度实施情况作为重点,聚焦生活垃圾分类等人民群众关注的重点领域,加强抽查暗访,深入查找突出问题;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广泛深入组织全国人大代表集中开展专题调研;广泛开展法律学习宣传,把法律学习宣传贯穿到执法检查全过程;委托第三方对法律实施情况进行评估,提高执法检查的科学性和权威性。值得注意的是,在执法检查期间,有3191.4万人在“学习强国”平台参与“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专项答题,各地人大组织30多万人参与法律知识问卷、有奖知识问答,有力推动党员干部和社会公众学习法律知识,提高法治意识。这是发生在国民与执法检查之间的良性互动,饶有趣味的专项答题、有奖问答,拉近了群众与法的距离,普及了固废污染防治观念,成效卓著。
在上海开展执法检查时,栗战书委员长强调,要朝着“无废城市”目标稳步迈进,以高水平生态环境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执法检查报告肯定了各方在贯彻固废法、依法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方面取得的明显成效。比如,到2020年底,46个试点城市垃圾分类居民小区覆盖率达到94.6%,回收利用率平均达到36.2%;2020年全国城市生活垃圾清运量2.35亿吨,无害化处理率达99.7%;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的行政村比例达90%以上。
同时,执法检查报告也指出了各方在落实依法治污责任、落实法律制度措施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并给出了针对性的意见建议。
记者手记
四年转瞬,晨光熹微。本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履职故事来到了第五个年头。回望开展过的执法检查,从大气、水、土壤到固废,这是一段“客路青山外,行舟绿水前”的旅程。本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向着美丽中国前行,步履铿锵、成就卓著、亮点频出!
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对待生态环保领域的执法检查,本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慎终如始、创新不断。四年来,学习宣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穿了执法检查的各环节全过程,高规格、“全覆盖”成为执法检查的“标配”,“动真碰硬”成为执法检查的特点,紧扣法律规定成为执法检查的重要原则,引入第三方评估成为执法检查的全新手段……这一系列举措带来的改变,为青山绿水、蓝天净土所共鉴。
如今,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已经启动。环境保护法是一部在生态环保领域起统领作用的基础性、综合性法律,围绕这部法律开展的执法检查,也是本届全国人大常委会连续第五年对生态环保领域进行的执法检查,是对本届以来生态环保法治建设工作成效的一次全面回顾和检验评估。相信凭借四年来积累的经验,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必定取得显著成效,为本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生态环境领域的执法检查再谱新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