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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立法工作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果新进展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 沈春耀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也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履职尽责,推动立法工作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果新进展。2024年,制定法律6件,修改法律16件,通过有关法律问题和重大问题的决定4件;决定提请大会审议的法律案1件;终止审议法律案2件。全年先后审议法律案38件次,目前,正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中的法律案15件。
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全面领导。政治属性是立法工作第一属性,政治站位是立法工作第一站位。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在依法行使国家立法职权中,自觉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特别是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出发谋划和推进立法工作。在立法和相关工作中,全面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完成党中央确定的重要立法任务,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的立法修法项目取得重要成果和积极进展,完成修改监督法、监察法任务,作出关于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决定,审议民营经济促进法草案,推进生态环境法典编纂工作;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重要立法和立法中的重大问题按规定程序向党中央请示报告;通过立法修法,推动坚持党的领导入法,在2024年制定和修改的22件法律中,17件法律规定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5件法律同时规定坚持党和国家指导思想,4件法律规定贯彻落实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决策部署。
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精神,坚持宪法的国家根本法地位,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国家根本政治制度作用,把全面贯彻实施宪法同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紧密结合起来,增强宪法自觉,加强宪法实施,履行宪法使命,做好宪法工作。一是依照宪法规定行使国家立法权,依照宪法行使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及其常设机关相关职权,贯彻民主集中制,保证国家政治生活既充满活力又安定有序。二是健全保证宪法实施相关法律制度,自觉从加强宪法实施的高度定位立法工作、推进立法工作,既将宪法作为国家立法的根本法依据,同时又将国家立法作为实施宪法有关规定、贯彻宪法原则和精神的重要方式。2024年,制定的6件法律中有5件,修改的16件法律中有12件,还有2件有关法律问题和重大问题的决定,都明确是“根据宪法”制定或者作出的,这对于通过法律制度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具有重要意义。三是认真开展合宪性审查,把合宪性审查工作同立法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对所有提请审议的法律草案都进行合宪性审查,每一个立法环节都把好宪法关,形成合宪性涉宪性问题研究意见,为下一步建立宪法实施情况报告制度积累实践经验。四是注重在备案审查工作中开展合宪性审查工作,督促推动制定机关纠正处理不符合宪法规定、原则、精神的规范性文件,维护宪法权威,积极稳妥回应合宪性涉宪性问题关切。五是加强宪法宣传教育,以“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为主题举行国家宪法日座谈会,认真组织宪法宣誓活动,推动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法工委工作人员向参观人民大会堂的群众义务讲解“新中国宪法70周年”,活动举办17场,1600余人次群众参与;纪念民族区域自治法颁布实施40周年,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持续完善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运行密切相关的法律制度。2024年9月1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对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具有重要指导意义。近年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深入持续推动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运行密切相关的法律制度与时俱进、完善发展,分别修改全国人大组织法、全国人大议事规则、地方组织法、立法法、选举法、解放军选举人大代表办法、全国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和人民法院组织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修改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守则,修订或者作出有关加强预算审查、经济工作、国有资产监督、完善和加强备案审查制度等4个决定。2024年立法工作继续这一进程,修订国务院组织法,修改监督法、监察法,审议代表法修正草案并决定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这些法律和决定都直接关系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国家根本政治制度,关系国家各机关有序运行和协调运转,具有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要意义。
持续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与时俱进、完善发展。立法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果新进展,在维护国家安全方面,修改突发事件应对法、保守国家秘密法、国防教育法;在推动高质量发展方面,制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增值税法、能源法,修改会计法、统计法、矿产资源法;在推进社会事业发展方面,修改文物保护法、科学技术普及法,制定学前教育法、学位法;在加强涉外领域立法方面,制定关税法,修改国境卫生检疫法、反洗钱法,持续丰富完善法律“工具箱”。其中有许多看点、亮点、特点,例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最远可以追溯到1978年12月,邓小平同志在《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团结一致向前看》的著名讲话(实际上成为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的主题报告)中明确提出相关立法项目。再如,增值税在我国每年税收收入中占比近40%,增值税法出台后,多年来贯彻党中央关于全面落实税收法定原则精神的立法进程取得重要标志性进展。又如,修改文物保护法,在法律上首次规定“伟大建党精神”,这对于以法治方式传承和弘扬以伟大建党精神为源头的中国共产党人精神谱系具有先导意义。
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不断提高立法质量,筑牢立法民意基础。对代表通过各种形式提出的各类意见建议,认真研究吸收、及时沟通反馈;邀请代表参加起草、论证、评估、备案审查等各环节立法工作。就28件次法律草案在中国人大网向社会公布并征求意见,2万多人次提出7万多条意见。根据立法法有关规定,总结实践经验,修编形成并公开出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立法技术规范》,形成较为系统的工作成果。密切与地方人大联系,推动地方立法高质量发展,举办部分省(区、市)地方立法工作交流会,举办2期全国地方立法培训班,完成对全国354个地方立法主体及法工委基层立法联系点的新一轮培训全覆盖。
坚持改革和法治相统一。新时代新征程立法工作主动适应改革需要,把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和进一步全面依法治国有机结合起来,把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和在改革中完善法治有机结合起来。总结实践经验,主要有以下做法:对于深化改革需要制定的法律,及时制定相应的法律;对于实践经验尚不充分,需要先行先试、探索积累的事项,依法作出授权决定;对于不适应改革发展要求的现行法律规定,及时进行修改完善或者依法予以废止;对于相关改革决策已经明确、需要多部法律作出相应修改的事项,采取“打包”修法方式一并处理;对于需要分步推进的制度创新举措,可以采取“决定+立法”、“决定+修法”等方式,先依法作出有关决定,再及时部署和推进相关立法修法工作。2024年制定修改的法律和作出的有关决定,有许多题目和内容都同全面深化改革密切相关。
注重发挥备案审查制度功效。2024年,对报送备案的1999件法规、司法解释等规范性文件依法开展主动审查,对公民、组织通过网络或者来信等方式提出的5682件审查建议逐一研究,提出审查处理意见。全国人大常委会连续8年听取和审议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坚持法治原则,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例如,2024年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对有关司法解释关于公司法第88条溯及适用的规定提出审查意见,根据立法法有关规定重申“法不溯及既往”这一重要法治原则,明确公司法第88条规定不溯及既往,公司法第88条规定的事项不存在立法法第104条规定的但书情形,有关问题后来得到妥善处理。围绕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开展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地方性法规等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首次举办全国性备案审查工作座谈会,通过工作交流推动备案审查工作与时俱进、完善发展。积极支持地方人大常委会加强备案审查工作,推动31个省级人大常委会完成修改完善本地区备案审查相关法规工作,推动省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全部建成使用。
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取得新进展。2024年是党中央提出建立基层立法联系点制度10周年,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5周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建设好基层立法联系点”的精神,作出相关部署,提出明确要求;常委会领导同志多次到基层立法联系点进行实地考察,给予具体指导。法工委扎实开展相关工作,努力推动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和工作高质量发展。一是增设基层立法联系点9个,目前法工委共有基层立法联系点54个,布局更全面、类型更丰富。二是充分发挥“直通车”作用,探索实施征集意见双向选择机制,建成基层立法联系点信息化平台;法工委就21件法律草案以及备案审查工作,征求联系点意见建议7000余条。三是加强指导交流,召开2次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交流片会,参加有关座谈会、推进会,在共建共强、互学互促中提升工作水平。四是认真做好对外宣传展示,各联系点全年累计接待外事参访30余批次,生动展现当代中国全过程人民民主特点优势。
加强立法宣传解读工作。2024年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建立法工委发言人机制5周年。常委会领导同志多次就加强立法全过程宣传解读、做好法工委发言人工作作出批示。法工委深入贯彻“懂人大”、“讲人大”的工作要求,持续做好立法宣传解读和舆情应对工作,努力营造良好舆论氛围。一是推动建立法律草案首次提请审议和公开征求意见前的舆情研判机制。构建舆情信息收集立体网络。会同有关方面做好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草案等重大立法项目的舆情研判和应对工作。二是发挥发言人记者会发声“主渠道”作用。全年举行例行记者会5次,通报审议法律案情况43件次、法律草案征求意见情况31件次,回应涉立法热点问题49个。三是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主动发声,结合重要时间节点,围绕立法修法审议议程和法律出台,积极讲好中国立法故事。四是贯彻“内外宣并重”要求,推进法律英文翻译工作,新增发布24件法律英文译本,集中发布28件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相关法律英文译本,完成译审专家委员会换届。
对新一年立法工作作出预安排。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深化立法领域改革,统筹立改废释纂,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立法,提高立法质量,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坚实法治保障。围绕完善有利于推动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健全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体系、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健全保障和改善民生制度体系、完善生态文明法律制度、健全完善国家安全体系和公共安全治理机制、加强涉外法治建设等7个方面安排了30余件继续审议和初次审议的法律案项目;继续推进生态环境法典编纂工作;对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加强和改进新时代立法工作、服务保障新时代立法工作、研究启动法律清理工作等提出任务要求。
编 辑: 张峻铭
责 编: 于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