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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
不断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 信春鹰

来源: 《中国人大》杂志2025年第5期  浏览字号:
  2024年,在党中央和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领导下,宪法法律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改革和法治相统一,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顺利完成各项任务。
  一、旗帜鲜明讲政治,全面加强自身建设
  始终坚持政治属性是立法工作第一属性的定位,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按照“四个机关”建设要求,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和水平。
  (一)坚持党的领导,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
  始终坚持把学习党的创新理论作为做好各项工作的必修课和基本功。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部署要求上来。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在深学笃行中进一步坚定国家根本政治制度自信。
  紧紧围绕党中央决策部署开展各项工作,保证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立法工作中得到全面贯彻执行。在立法修法全过程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指示批示,确保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在制定修改国务院组织法、监督法、突发事件应对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等法律时明确规定或者进一步强化坚持党的领导的有关内容。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将国务院组织法修订草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草案、代表法修正草案、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草案等重要法律草案的有关问题,按程序请示报告。
  (二)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
  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第一时间召开党纪学习教育动员部署会,布置任务,统一思想,及时制定印发贯彻落实宪法法律委分党组党纪学习教育方案。全体分党组成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关于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原原本本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召开分党组警示教育专题会议,通报剖析有关典型案例,深入开展以案促学、以案释纪、以案为鉴。2024年6月,李鸿忠副委员长参加宪法法律委分党组党纪学习教育座谈会,指导分党组党纪学习教育,提出明确要求。分党组成员一致表示,要持续推进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建设,为履行好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三)持续推进正风肃纪,不断提升工作成效
  一是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折不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遵守法纪和机关各项规定,严格落实《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精简会议和文件,改进调研方式。二是大兴调查研究。坚持问计于民、问需于民、问法于民,一年来,56人次共围绕19件法律案赴乡村、企业、学校等进行调研,走访单位140余个(其中基层立法联系点10个),召开座谈会58次,并邀请各级人大代表65人次参加,努力使每一部法律都满载民意民智。三是守正创新,担当作为。遵循和把握客观规律、立法规律,自觉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服务保障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工作。在统一审议法律案的过程中,通过修改情况的汇报、审议结果的报告等法律文件,解释相关法律问题,积极回应社会重大关切。
  二、做好宪法实施和监督相关工作,维护宪法尊严和权威
  全面实施宪法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首要任务,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础性工作。宪法法律委认真做好宪法实施和监督相关工作,维护宪法尊严和权威。
  一是不断完善宪法相关法律制度。加强宪法相关法的审议工作,在立法中不断健全保证宪法全面实施的制度体系。服务保障常委会决定将代表法修正草案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完善代表的权利义务规定和履职保障,健全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修改监督法,健全监督制度机制,更好保障各级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监督职权;修改国务院组织法,优化调整国务院机构职责,保障国务院依宪依法履职;修改监察法,巩固拓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成果,推进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
  二是扎实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坚持全面发挥宪法在立法中的核心地位功能,对所有提请审议的法律草案和决定决议草案都进行合宪性审查,把好宪法关。在制定修改国务院组织法、学前教育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以及作出相关决定等工作中,对宪法相关规定的含义提出解释性意见;在法律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审议结果的报告等法律文件中,对合宪性、涉宪性问题作出说明和回应,保证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地实施。积极支持和参与常委会备案审查工作,维护宪法法律权威,维护国家法治统一。
  三是积极做好宪法宣传工作。坚持研究、宣传、教育共同推进,坚持知识普及、理论阐释、观念引导全面发力,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结合第十一个国家宪法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系列活动,撰写理论文章、交流认识体会。安排组成人员深入法学院校、政府部门、地方人大等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在对外交往中注重讲好中国宪法故事,大力宣介我国宪法制度。
  三、做好法律案统一审议工作,推动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不断完善发展
  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认真做好法律案统一审议工作,推动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不断完善发展,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
  一是围绕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审议维护国家安全领域法律案。审议保守国家秘密法修订草案,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健全保密管理制度和监管措施。审议国防教育法修订草案,普及和加强国防教育,以法治方式推动建设和巩固国防。审议突发事件应对法修订草案,提高突发事件预防和应对能力,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是围绕促进高质量发展,审议市场经济领域法律案。审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草案,促进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维护好广大农民群众根本利益。审议增值税法草案,落实税收法定原则,推动健全有利于高质量发展、社会公平、市场统一的税收制度。审议会计法修正草案,健全财会监督体系,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审议统计法修正草案,加强统计监督,更好发挥统计在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的作用。审议金融稳定法草案,完善重大金融风险的应对、防范、化解处置措施,保障国家金融安全。
  三是围绕推进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文化强国战略,审议教育科学文化领域法律案。审议学位法草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完善学位工作体制,促进高等教育改革发展。审议学前教育法草案,总结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经验成果,为促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筑牢法治根基。审议文物保护法修订草案,健全完善文物保护相关制度机制,加大文物保护力度。审议科学技术普及法修订草案,着力提高公民的科学文化素质,推动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
  四是围绕维护社会和谐安定,审议社会治理领域法律案。审议传染病防治法修订草案,加强防范化解公共卫生领域重大风险,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审议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草案,立足及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五是围绕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审议环境资源领域法律案。审议矿产资源法修订草案,进一步保障国家矿产资源安全,推动矿业绿色、高质量发展。审议能源法草案,助力实现“双碳”目标,促进经济社会绿色低碳转型和可持续发展。审议国家公园法草案,保护自然环境和生态系统,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六是围绕加强涉外法治建设,审议涉外领域法律案。审议关税法草案,规范关税的征收和缴纳,依法促进对外贸易。审议国境卫生检疫法修订草案,总结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经验,筑牢口岸检疫防线。审议反洗钱法修订草案,维护我国金融秩序和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健全国家金融风险防控体系。
  此外,坚持改革决策和立法决策相统一、相衔接,做好有关法律问题决定的审议工作,为相关领域深化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法律依据和法治保障。审议关于授权国务院在海南自由贸易港暂时调整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的决定草案,推动海南自由贸易港相关政策落地;审议关于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决定草案,保障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改革稳妥有序实施;审议关于延长授权国务院在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暂时调整适用计量法有关规定的决定草案,依法、有序推进改革试点工作;审议关于修改农业技术推广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生物安全法的决定草案,推动落实党中央关于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策部署。
  四、履行好其他职责
  (一)做好议案办理工作
  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宪法法律委审议的代表议案57件,其中,建议制定法律的12件、修改法律的43件、编纂法典的2件,共涉及28个立法项目。宪法法律委牢固树立为代表服务的意识,不断提高议案办理工作质量。一是认真研究、积极采纳代表意见建议。48件议案涉及的20个立法项目已经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正在审议或者列入立法规划计划。对于议案提出的切实可行的立法建议,在起草修改相关法律草案时,充分吸收采纳;对需要进一步研究论证的,会同有关方面纳入相关工作考虑,向代表做好沟通说明。二是加强与代表全过程沟通联系。在议案研究办理过程中,因地制宜通过多种方式听取代表意见,及时向代表反馈立法工作进展情况和意见建议研究办理情况。三是推动议案办理与立法工作深度融合。将与生态环境法典编纂等重大立法工作相关的议案作为重点,以点带面推动议案办理质量总体提升。结合代表法修改,加强对立法工作规律的研究和议案办理工作经验的总结,将行之有效的做法上升为法律规定。
  (二)开展对外交往工作
  宪法法律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外交思想,服从服务国家总体外交,按照常委会外事工作安排,积极开展对外交流交往工作。一年来共出访4次(访问10个国家),会见5次,参加有关会议和论坛6次。在对外交往过程中,坚定法治自信,积极宣介全过程人民民主、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显著优势,宣传阐释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主张和实践,积极妥善回应外方感兴趣问题,努力讲好中国民主故事、人大故事、宪法故事、立法故事。
  五、2025年工作总体安排
  在新的一年里,宪法法律委将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2025年工作要点和立法、监督、代表等工作计划安排,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落实深化立法领域改革任务,不断推进立法工作高质量发展。一是做好宪法实施和监督工作。扎实做好提请常委会审议的法律草案的合宪性审查工作,落实宪法解释程序机制,加强对宪法法律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调查研究。二是做好法律案统一审议工作。统筹立改废释纂,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立法,不断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三是做好监督工作。积极参与有关法律的执法检查,推动有关法律修改完善;支持和参与常委会备案审查工作,保证宪法法律正确有效实施。四是做好议案办理工作。认真研究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交付的代表议案,丰富与代表联系沟通的形式和内容,提升议案办理质量。五是做好对外交往工作。紧紧围绕国家外交大局和常委会外事工作安排,有计划、有重点地做好出访、接待等工作,积极主动对外宣介中国道路、制度、理念、主张、成就。六是做好理论研究和宣传工作。结合当代中国宪法制度和宪法实践,加强宪法宣传教育和理论研究;结合重大立法项目和重要立法工作,深化立法理论研究,加强立法全过程宣传解读。七是加强自身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思想、作风和能力建设,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 
编 辑: 张峻铭
责 编: 于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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