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冉冉:倾力挽救失足少年 积极参与社会治理

来源: 人民法院日报  浏览字号: 2014年03月06日 16:35

  “一直以来,法院工作都是我关注的重点,无论是前些年担任市政协委员还是现在任全国人大代表。”提起对法院工作的感受,全国人大代表、重庆市作家协会副主席冉冉谈兴很浓。

  去年6月,冉冉参加了由最高人民法院组织的全国人大代表赴江西法院系统调研考察活动。为期一周的旁听庭审、实地视察和座谈会,给冉冉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也让回到重庆的她比以往更加关注法院工作。

  “重庆法院在创新工作机制,增强司法公信,深入推进司法公开,扩大司法民主等方面亮点不断,尤其是深入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扩大司法公开渠道,充分保障了人民群众参与司法活动的权利,这让我们颇感欣慰。而在少审工作中‘寓教于审、以情释法’的人道主义情怀,更让我看到了重庆法院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倾力挽救失足未成年人的社会责任感。”对重庆法院工作,冉冉给出如此评价。

  “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采取社会调查、心理干预、犯罪记录封存等措施,教育、感化、挽救失足未成年人。判处未成年罪犯1136人,比上年下降16.5%。”对《重庆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中谈到的2013年少审工作内容,冉冉印象深刻,她向记者讲述了曾经旁听的一个案件。从小生长在单亲家庭的小张,16岁时因犯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入狱。作为最高人民法院首批确定的重庆唯一一家设立独立建制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的试点单位,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少审庭法官以“绝不让失足的孩子重走犯罪路”为己任,在小张服刑期间多次回访帮教,对小张的生活、学习给予帮助。法官不仅让小张深刻认识到自己的过错,还让他逐渐确立了积极的生活态度和正确的人生信念,通过自己的努力取得了初中毕业证书,坚定地走上了新生之路。

  拿着法院工作人员赠送的《人民法院报》,冉冉被一篇《重庆五中院:未成年犯社区矫正“私人订制”》的报道吸引,认真阅读之后,冉冉说:“重庆法院在推进青少年司法保护方面做出的努力有目共睹,未成年罪犯的心理辅导、动态跟踪调查制度和社区矫正套餐等措施效果很好,建议进一步细化规则、明确责任,力求落到实处,将对失足未成年人保护纳入重庆市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注重其系统性与科学性。”(陈小康 钟丽君)

编 辑: 原娜
责 编: 原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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