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夯实种业振兴、农业强国建设的法治基础

——种子法执法检查报告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中国人大》全媒体记者 冯添

来源: “全国人大”微信公众号  浏览字号:
  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12月26日在京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赵乐际委员长出席会议并作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种子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12月26日下午,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赵乐际委员长出席会议并作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种子法实施情况的报告。摄影/新华社 刘卫兵
  赵乐际在作报告时说,党的二十大作出加快建设农业强国的战略部署,将深入实施种业振兴行动作为现代化农业强国建设的重要任务。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战略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全国人大常委会今年对种子法贯彻实施情况开展了执法检查,目的是运用法治方式推动种业发展,提高依法治种、依法兴种水平,夯实种业振兴、农业强国建设的法治基础。
  报告指出,自2016年种子法修订特别是2021年修正后健全种业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以来,国务院及有关部门、地方各级政府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全面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实施种子法,扎实推进种业振兴行动,推动现代种业发展取得积极成效。
  报告显示,截至2022年底,我国长期保存的农作物种质资源数量达到53.9万份,保存林草种质资源10.8万份;2016年至2022年,植物新品种保护申请和授权数量快速增长,全国共审定主要农作物品种2.94万个(次),登记非主要农作物品种2.83万个,审(认)定林木良种9000多个、草品种674个;2022年,我国农作物种子市场规模首次超过1300亿元,企业资产总规模达到3069亿元。目前,我国农作物良种覆盖率超过96%,主要造林树种林木良种使用率达到65%,农作物自主选育品种面积占比超过95%,良种对粮食增产的贡献率达到45%,主要粮棉油作物用种供应得到有效保障,做到了中国粮主要用中国种。
  从检查的情况看,我国种业总体上是安全的,种子法的贯彻实施有力促进了种业振兴,为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推进农业强国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
  同时,对照种子法的规定,对标实现种业科技自立自强、种源自主可控的目标,全面贯彻实施种子法、推动种业高质量发展还存在一些短板和弱项。如种质资源鉴定利用相对滞后,育种创新能力还需不断加强,种子企业小弱散问题较为突出,种业知识产权保护力度还有待加强,种子质量监管仍需持续强化,种业支撑保障体系还需完善。
  报告建议,进一步贯彻实施种子法,要科学统筹布局全国农作物种质资源库(圃)建设,加强种质资源鉴定和利用,强化种质资源共享。推动建立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合理布局,国家、地方、科研院校、种子企业分工协作的创新体系。合理提高种子行业准入门槛,加快修改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稳定基层种子种苗管理机构,加强基层种子种苗执法队伍建设,加强种子种苗生产基地建设,加强育种创新用地保障,加快完善以种子法为核心的种业法治体系。
编 辑: 夏红真
责 编: 于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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