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农村饮水安全:五年拿下“硬骨头”
与城镇相比,保障农村的群众饮用水安全则需要花更大力气。
6月27日上午,国家发改委副主任杜鹰受国务院委托,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城乡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情况时指出,农村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任务依然繁重。总体上看,我国农村供水设施仍较为薄弱。目前,农村集中式供水人口受益比例还不高,除原调查评估核定剩余饮水不安全人口外,由于部分地区水源变化、水质污染、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提高、早期建设工程老化报废、移民搬迁等原因,又新增了部分饮水不安全人口,这些农村饮水不安全人口已全部纳入《全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十二五”规划》,要求五年内全部解决,任务比“十一五”更加艰巨。
据今年3月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的《全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十二五”规划》,“十二五”期间,要在持续巩固已建工程成果基础上,进一步加快建设步伐,全面解决2.98亿农村人口和11.4万所农村学校的饮水安全问题,使全国农村集中式供水人口比例提高到80%左右。
为实现全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十二五”规划,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分组审议中提出了许多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并在联组会上就一些重点问题提出询问,督促政府相关部门改进相关工作,使所有农村群众都能喝上干净、放心的水。
2012年5月30日,河北张家口碾儿沟村民舀取山石凹陷处相对干净的积水作为饮用水 图/CFP
农村既是重点,也是最大的难点
“饮水安全问题是最大的民生问题。保证饮水安全,农村既是重点,也是最大的难点。”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召开联组会议上,张中伟委员表示,2005—2010年,通过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建设,累计解决了2.21亿人口饮水不安全的问题。实践证明,农村安全饮水工程是保障农民饮用水安全的重要举措,深受广大农民欢迎。但同时应当看到,要全部解决农村人口饮用水不安全问题,任务还十分艰巨。“全国农村还有2.98亿人,以及11.4万所农村学校饮水不安全问题需要解决,多数分布在高原、高山、深丘和干旱沟壑地带的贫困地区、革命老区和污染严重的工矿区。”
张中伟委员说,由于饮水难,不少农民饮水致贫、饮水致病,迫切需要救助。“十二五”与“十一五”相比而言,农村需要解决饮水不安全问题的人口更多,条件更差,成本更高,难度更大。
庄先委员也认为,这几年来我国实施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很多省份将其作为为民办实事的项目,取得了良好效果。“我到一些村里调研,亲身感受到农民群众感谢党和政府,认为农村饮水工程是德政工程、民生工程。”
不过,庄先委员认为,要完成“十二五”规划的农村饮水工程,还需要关注几个问题:一是时间紧,任务重。“到2020年,我国将宣布实现小康社会,实现小康社会最起码的一条,就是要让我们的农民群众喝上干净的自来水。现在时间剩下八年,还有近3亿农民群众的饮用水存在着水质不好和水量不足的问题。”二是工程艰巨,投资大。这些未解决饮用水安全的农村群众,应该说都是居住在“硬骨头”的地方,“相当一部分在自然村,人口居住较分散,多数要采取分散式或者是单村供水,投资比较大。”三是水源地保护难度比较大。水源保护地的上游经常有小村庄,生活污水和畜禽养殖污水直排入水源地。另外,一些水厂比较简陋,水质处理能力比较差。四是管理难度比较大,存在“三个缺”,即水费缺收、缺管理人员、缺维修管理经费。
农村农业污染不容忽视
与此同时,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农村的污染越来越严重,生态环境破坏加剧,这些都直接影响农村群众饮用水安全。
“我国水质问题,特别是农村饮用水面临着很严重的形势,水源再次受到污染是不争的事实。我国农业中的大量农药随着河流进入水源,工业的污水偷排、垃圾倾倒等等也将污染物向水源地一步步推进。”来自湖南省岳阳市基层的全国人大代表杨莉特别关心农村群众饮用水安全。
陈斯喜委员在分组审议中表示,“过去农村饮用水主要是靠天保障,现在水源减少,即使在农村很多河流也经常没水、断水,即使有水,也多受到了污染。”
严以新委员在专题询问会上指出,据统计,我国农村每年产生的生活垃圾约2.8亿吨,生活污水90多亿吨,人粪尿产生量2.6亿吨。农业的污染也十分严重,我国的化肥利用率为30%,是国际水平的一半;农药70%被排放,单位面积化学农药使用量比发达国家高出2.5至5倍;养殖业中的抗生素使用量也十分巨大。“尽管农村的供水问题经多年努力已取得明显成效,但排水问题一直未列入日程,形成污水四溢。”
对此,农业部副部长张桃林回答询问时客观地指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业、农村经济取得长足发展,粮食和主要农产品供给不断增加,我国的粮食生产实现了八连增,种植业、畜牧业和水产养殖业规模化、集约化的程度不断提高。在农业发展过程当中,也带来了农用化学品外部投入的增加、畜禽粪便以及秸秆等农业废弃物的增加。另外,随着农村居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农村的生活垃圾以及废水也在不断增加。
张桃林说,“我们国家的农村公共卫生设施相对滞后,这些垃圾和污水不能得到及时有效地处理和利用,给我国农业、农村环境以及给农民生活带来的负面影响,包括对饮用水源造成潜在的威胁。”
努力实现规划预设目标
“十二五”时期是我国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关键时期,也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时期,解决城乡居民饮水安全问题将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
哈斯巴根委员表示,令他感到欣慰的是,国务院及相关政府部门已将农村饮用水不安全人口全部纳入全国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十二五”规划,也就是说农村群众饮用水安全问题有望“十二五”期间能够解决。
他同时说道,“十二五”已经过去一年半了,还有三年多的时间,要完全使所有农村群众喝上干净、安全的水,难度非常大。“希望国务院高度重视这个问题,光提出目标不行,要有硬的措施要有监督机制来完成这个任务,从资金投入上、各方面的安排上,要给予倾斜,确保在‘十二五’期间完成这个目标任务。”
“现在有的地方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缺乏统一的监管,水源地保护管理、水质安全监测等涉及到国土、城建、水务、环保等很多部门,政出多门,职责不清,时有扯皮现象。各部门对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指标、频次和标准都不相同,饮用水水质没有统一的监管部门,水源管理和发生水源污染后的处理职责不明确。”他还建议国务院进一步明确城乡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部门的职能、职责,健全完善的工作机制,切实加强管理,确保饮用水安全。
陈斯喜委员认为,由于长期实行城乡二元结构,过去没有把农村的饮用水安全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只重视城市的饮用水安全的问题,近几年才把农村的饮用水安全提到议事日程上,所以欠账比较多。现在对解决农村饮用水安全问题定了一个目标,要求在一定的期限内完成,这是非常好的,有利于我们引起重视,增强紧迫感,抓紧工作解决问题。
“但是另一方面,如果我们只从短期去考虑,有一点钱就撒一点胡椒面,不能根本解决问题。”陈斯喜委员说,现在农村很多搞起来的饮用水工程存在建设标准低、水质合格率低、保障的能力低。“所以,解决农村饮用水安全的问题要从长计议、统筹规划、集中力量,建成一个就要惠及一片人,使其长期地发挥作用,而不是采取撒胡椒面的办法,有钱给一点,很低标准地搞一点小工程,这样不是长久之计。”
对于解决农村饮用水安全问题,庄先委员建议要强化规划的实施,资金投入应当向农村饮水工程适当倾斜,加强水源地的保护。此外,要严抓农村饮水工程质量和维护管理。达列力汗·马米汗委员也希望国家继续向欠发达地区进一步倾斜,不但在政策上给予倾斜,资金投入上也应该给予倾斜。
在专题询问中,严以新委员、张中伟委员、庄先委员分别从如何遏制农业面源污染确保水源安全、“十二五”农村饮用水安全规划实现的保障措施及资金投入等方面提出问题,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农业部、水利部等部门相关负责人都认真作了回答,并一致表示结合各自部门职责,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合作,努力实现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规划预设目标。(记者/李小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