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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筑政产学研协同创新体系

来源: 中国人大杂志  浏览字号: 2015年09月16日 14:24

    党的十八大着眼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提出了“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奏响了实现中国梦的强劲旋律。正在举步迈向“新常态”的中国经济,需要创新驱动战略和“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支撑,这是应对经济新常态挑战,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新引擎。两会之后,国家对“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作出诸多部署,在全社会掀起创新创业热潮。然而,推动这股热潮持续升温、升级的动力不仅仅是政府,还有企业、高校、研究机构和人才,只有燃起政产学研发动机,以创新为驱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才能获得持久的动力。

    回溯我国30多年波澜壮阔的改革开放史,正是轰轰烈烈的创业创新史。近年来,政府部门、企业及社会各界在推动自主创新上也做了不懈努力,研发经费投入增速一直保持在20%的高水平上,已超过日本上升为世界第二位;研发人员总量320万,居世界首位,社会资源配置向自主研发倾斜,为我国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提供了有力支撑。然而,发达国家科技成果转化率已超过70%以上,我国却仅为10%左右,大量科技成果“沉睡”在实验室里,造成巨大浪费。

    究其根源,在于政产学研协同创新能力不足,创新驱动乏力。长期以来,我国对科技成果类无形资产与一般国有资产实行相同的管理模式。科技成果转化难、收益上缴额高,直接挫伤了科研人员的积极性。政府对高校、院所的考核评价,以及高校、院所对科技人员的评价体系,都不利于科技成果的转化。75%以上的技术交易和转移是在企业之间转化的,高校、科研院所等国有单位的转化还存在着体制和政策的障碍:科研院所对科技成果一般强调学术价值,而忽略其市场价值;缺乏中试和二次开发资金的投入,科技成果转化存在巨大的资金缺口;对市场缺乏了解,科研选题与市场需求结合不紧密;科技成果的去向、后期的开发和推广应用,没有专门部门进行管理;与企业合作,在成果分配、风险承担及知识产权方面的矛盾,影响成果的转化。

    诚然,过去那种短期、松散、线型的政产学研合作模式,由于行政管理各自为政、激励机制不甚明确、监督机制尚未形成、利益分配不易平衡、资源配置不够合理,造成资源的极大浪费,已经成为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和“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瓶颈,遭到诟病。

    无疑,建立政产学研协同创新体系,是实施创新驱动和打开“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生动局面的标准范式和实践途径,刻不容缓。今年5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家副主席李源潮到广东调研企业创新机制和技术成果转化机制时指出,产学研合作机制要实现技术、资本、市场的有机结合,达到教授、企业、大学“三赢”。我作为人大代表、学校教授、企业高管,深刻体会到:相对于独立创新、开放式创新的浅层合作,政产学研协同创新追求的是一体化的深度合作,必须清除政产学研之间互动的障碍,坚持“优势互补、互利互惠、共谋发展”的原则,形成合作“磁场”,使之成为多赢的利益共享机制,推动政产学研联合体的发展。

    一致的愿景和战略是基础。在创新活动中,企业追求最大利润,大学追求科研和教育成绩,政府追求社会福利,这种价值观的分歧影响着各方对合作利益的评判,为此必须认同与包容各方行动目标的差异性,在利益分配、风险承担等敏感问题上找到利益平衡点,达到多赢的心理预期,形成信任的合作关系。在协同过程中,一开始就要显示出“大格局”,谋长远而不局限于一时,可持续而不纠结于一事,而是站在战略发展的高度来指导协同事宜,避免由于纠缠于细节分歧而导致不可持续性,以获得创新的内聚力。

    以人为本的体制改革是纽带。在政产学研合作中常见的是以项目合作为主或技术、成果转让层面上的,基本是单一性质的,以具体某项技术、产品、项目为依托的合作,这样的形式难以构建长期的多层次合作,同时容易因为具体细节的分歧造成合作失败。我认为,政府应该提供相关政策,鼓励高校和研究机构实行“以人为本”的体制改革,使得人才的流动是双向的,合作一线的双方人员可以拥有“校企双重身份”,兑现“双重待遇”。这种“以人为本”的体制改革,促使企业与高校、研究机构的合作,不仅仅是直接购买技术、成果,而且通过“人的引进”享受技术和成果,同时增强企业技术实力和稳定的技术优势。高校和研究机构则通过企业将“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服务社会”与“产业”无缝对接,体现其价值。技术、成果的转让和项目的合作不能完全实现高校和研究机构的价值,更难以承担政府提出的创新驱动战略,而通过“人的输出”,以人为纽带,盘活一系列资源,可实现高效的转化。

    高效的沟通和管理机制是手段。政产学研分别从属于多种不同的管理体制,协同创新要达到“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亲密合作带有与生俱来的隔阂,这就是制度的差异和制度的制约。比如,在人事管理方面,在用人机制上,在评价考核机制上,在激励机制上,在科研组织方式上,在教学组织方式上,在学生培养上,等等,如何避免这些规章制度对涉及合作的人员的制约,把他们解放出来,是政府、企业、高校和研究机构需要面对的问题,这就需要多方协同进行制度创新。在政府方面,要为协同创新体系创造良好环境,从政策鼓励、法律保护等方面搭建合作平台,为企业和学研方提供财政政策倾斜、资金支持。在高校和研究机构方面,重点在于完善人事聘用、岗位设置、考核激励等一系列人事管理的政策和制度,鼓励科研人员到企业兼职、离岗创业和在岗创业,解决科研人员的后顾之忧,让科研人员“愿意去”“去得了”。在企业方面,重点在于建立吸引高校教授研发团队到企业兼职、让教授研发团队“留得住、干得好”的激励机制,建立反哺和支持高校学科建设、科研创新和人才培养的回馈机制,形成与高校“谋长远”“可持续”的产学研合作机制。

    贴近产业和打造品牌是驱动。有动力才能开展合作,政产学研实现良好合作,动力来源于结合领域内的总目标和根本利益的一致性。政府要完善市场机制建设,鼓励资本进入科研领域,积极搭建技术交易和成果转化平台,使科技创新成果服务于产业发展。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的产学研合作,要从产业领域找切入点,由企业根据需求提出研究课题,以高校和研究机构为主,协同开展基础研究和技术攻关,最后以企业为主共同推进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塑造产业品牌,使产学研合作与产业、企业的发展更加密切。通过政产学研协同功能的发挥,创新全链条的合作,既保证高校和研究机构的课题真正“从产业中来,到产业中去”,也确保企业能够尽早、及时占领市场制高点,带来可观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从而形成一个良性循环的链条,以此驱动政产学研协同创新,不断向前发展。

    多赢的利益共享机制是核心。政产学研要想建立长久、稳定的协同创新关系,最为核心的要素就是形成利益共享机制,以科研人员、科研平台和技术成果为纽带,把四方的“利益、责任、荣誉”紧密结合在一起。协同创新知易行难,主体的互动、形式的选择、目标的统一、利益的协调,都需要纽带与桥梁,因而,必须充分发挥政府“引导者”与“推动者”的功能,以实现学科链、产业链、资金链的顺利衔接。企业依靠高校和科研机构的科技优势和人才优势,不断取得优越的人才支持和技术支持(包括新产品生产技术),企业和产品的市场竞争力、行业影响力显著增强;高校和科研机构通过产学研合作,不断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人才培养实力和社会服务能力,全面提高教育质量、成果转化率和社会影响力;科研人员通过产学研合作,实现个人价值和事业追求。

    “一个斯坦福能带出一个硅谷”,资源整合、协同作战是创新创业的关键。当前,我国已经进入创新创业的第五个时期,引发电子商务和创意创业潮,至深且巨的创新引领着发展新常态。激发全社会的创新潜能和活力,让技术工人成为产业经营者,让单一技术向市场发力,形成一浪高过一浪的创新创业热潮已成为趋势。以创新驱动实现“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是我们燃起政产学研发动机,助推创新创业的不懈追求。

    (文/全国人大代表 陈瑞爱)

编 辑: 马冬潇
责 编: 沈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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