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中国人大杂志 > 中国人大杂志

国家安全法治建设又获重要进展

来源: 中国人大杂志  浏览字号: 2016年02月19日 09:50

    2015年7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以154票赞成,0票反对,1票弃权高票通过了国家安全法。摄影/杜洋

    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是改革发展的前提。只有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改革发展才能不断有序推进。因此,201311月召开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关于中国国家安全的三个顶层设计新思路:一是设立国家安全委员会,二是制定和实施国家安全战略,三是推进国家安全法治建设。这三项决策和三个思路,将直接推进中国国家安全顶层战略布局的形成。

    按照这个战略布局,2015年,我国国家安全法治建设继续取得重要进展。6月和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分别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4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法(草案)》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了二审。6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草案)》完成了一审程序。

    新国家安全法是国家安全法律体系中的基础性法律。它提出了国家安全建设的指导思想,建构了新的国家安全领导体制,提出了国家安全制度建设的新思路,确定了各个政权机关、政府部门在国家安全建设中的职责,并且明确了国家安全保障机制和公民、社会组织的义务权利。专家们一致认为它有两个突出的特点:一是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了总体国家安全观。它实现了从狭义安全观到涉及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领域在内的总体安全观的转型,它认为:国家安全不是仅限于军事斗争、反特反间,而是涵括社会各个领域、覆盖国际国内、连接现在未来的系统性工程,要保障国家安全就必须进行系统的总体国家安全建设。二是突出强调了以人民安全为宗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郑淑娜说,“以人民安全为宗旨”是国家安全法的一个亮点,国家安全法在第一条立法宗旨中强调“保护人民的根本利益”;在第三条总体国家安全观内涵中强调“以人民安全为宗旨”;在第七条基本原则中强调“尊重和保障人权,依法保护公民的权利和自由”;在第十六条维护国家安全的任务中专门规定了人民安全的内容,“国家维护和发展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保卫人民安全,创造良好生存发展条件和安定工作生活环境,保障公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其他合法权益”等等,这些规定体现了维护国家安全要坚持以民为本、以人为本,坚持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的立法理念。

    作为调节、规范具体领域安全关系的重要法律,反恐怖主义法对恐怖活动组织和人员的认定、安全防范、情报信息、调查、应对处置、国际合作、保障措施等方面进行了规定。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法(草案)规定了境外非政府组织在中国境内设立代表机构和开展一次性临时活动的申请登记许可程序,确立了政府有关部门及其授权的组织为境外非政府组织依法开展活动提供政策咨询、业务指引、活动便利的法律义务等。网络安全法(草案)根据网络和网络设施运行的特点以及维护网络空间主权和国家安全的需要,全面系统地规定了网络安全监管的工作体制、机制、手段、措施。同时,这三部法律(草案)还有一个共同的特点:为了防止滥权,三部法律(草案)都对国家安全机关或其他相关管理组织以及工作人员行使职权规定了严格的条件,对尊重和保障人权、保障公民和组织的合法权益进行了有力的制度设计。

    总之,2015年围绕着新国家安全法、反恐怖主义法、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法(草案)、网络安全法(草案)所取得的国家安全法治建设新进展,促进了我国国家安全工作的透明化、规范化,既是国家安全工作新理念的体现,又是依法治国方略取得的新突破。

    (文/本刊记者 刘文学)

编 辑: 马冬潇
责 编: 沈娟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