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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法治助力科技创新跑出“加速度”
《中国人大》全媒体记者 王萍 通讯员 合人宣
“墨子号”量子卫星发射升空,到托卡马克等大科学装置屡创纪录,从“国家四大科教基地”到“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城市,科技创新已成为合肥的最大标识。近年来,在合肥市委坚强领导下,合肥市人大常委会以强烈的责任担当依法履职尽责,不断强化立法引领、加强监督推动、发挥代表作用,助推合肥科技创新和产业高质量发展。
科技创新离不开法治护航。合肥市人大常委会持续构建科技创新制度体系,通过制定地方性法规、作出决议决定等方式,为合肥创新发展装上“法治引擎”。
为认真落实合肥市委全面深化改革“一号工程”,2021年,合肥市人大常委会制定《合肥市科技创新条例》,这也是安徽省首部科技创新地方性法规。条例总结了近年来合肥推动科技创新的成功做法,以法规形式固化探索成果,体现优势,彰显特色。
《合肥市科技创新条例》出台仅4个月后,2021年12月10日,合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设立“合肥科技创新日”的决定,将每年9月20日设立为“合肥科技创新日”,以此致敬科技创新精神,进一步激发广大科技工作者的科技创新热情,涵养“科里科气”的城市气质。
作为全国省会城市首批、全省唯一一个“国字号”基层立法联系点,合肥市人大常委会还充分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的“立法直通车”作用,为国家科技立法贡献合肥智慧。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普工作的重要论述,推动科普管理体制机制创新,全面塑造创新驱动发展新优势城市,合肥市人大常委会出台《合肥市科学技术普及条例》。条例于2023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是安徽省辖市首部科学技术普及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合肥市科学技术普及条例》与《合肥市科技创新条例》作为合肥市科技领域两大地方性法规,为合肥从“创新高地”加速向“科创名城”蝶变,提供强有力的法制“双翼”。
2024年,为助力合肥市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合肥市人大常委会制定《合肥市知识产权保护与促进条例》,为加快构建快速协同保护体系,完善促进转化机制提供了法治保障。合肥市人大常委会还作出关于促进低空经济发展的决定,为促进合肥低空经济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规范性保障。制定《合肥市智能网联汽车应用促进条例》,为新能源汽车“首位产业”发展保驾护航。
与立法对科技创新的重视程度相呼应,合肥市人大常委会围绕科技创新开展监督工作,切实提升监督实效,助力合肥擦亮创新标识。
早在2019年,合肥市人大常委会开展《合肥市科学技术进步条例》执法检查,针对企业主体创新能力、科技配套性政策、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等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关意见建议,发挥科技创新引领支撑作用。
紧扣法律确保实效、上下联动全面检查……2023年7月,合肥市人大常委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安徽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合肥市科技创新条例》实施情况开展检查。
2024年,为推动合肥加快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合肥市人大常委会对《安徽省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发展条例》实施情况开展检查,推动条例确定的制度规范切实转化为实现新能源汽车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听取审议空天技术产业发展、场景应用创新赋能产业发展等专项报告,助力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先进制造业集群。
合肥市人大常委会坚持把推动科技创新摆在突出位置,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推动机制完善、工作改进、问题解决,以监督实效激发全社会科技创新活力。
近年来,市人大代表围绕推动科技创新、产业创新,提出大力培育科技型企业、加快优化全市科技创新成果发现机制、创新打造科技产权交易体系等议案建议56件。合肥市人大常委会选取“关于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建设有关工作的议案”、“关于制定《合肥市科技创新条例》的建议”等进行重点督办,并进行满意度测评,切实助推创新发展。
此外,合肥市人大常委会深入开展“人大代表在行动”主题实践活动,连续3年组织市人大代表紧扣科技创新主题,深入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进行调研,形成“关于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等调研报告23篇。“聚民意,惠民生”行动开展以来,500多名市人大代表围绕科技创新等重点工作提出建议2500余条。
2025年,合肥市人大常委会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将继续做好立法、监督、代表议案建议办理等工作,以高质量立法引领推动地方创新发展,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合肥篇章提供法治保障。
编 辑: 刘冬
责 编: 于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