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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科普高质量发展 筑牢科技创新法治根基
—— 宣传贯彻科学技术普及法座谈会侧记
《中国人大》全媒体记者 王萍
科技创新、科学普及是实现创新发展的两翼,其中,科学普及构成了国家创新体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一环。2023年,我国公民具备科学素质的比例为14.14%,较2015年提高了一倍多;2012年,我国现代科技馆体系启动建设以来,服务线下公众的总人次已突破10亿;还有科学设施布局不断延伸,传播形式与时俱进,科普服务均衡普惠……这些数据与亮点有力折射出我国科普事业的长足进步和科普服务能力的持续提升。
科普事业的快速发展离不开法治护航。2024年12月25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新修订的科学技术普及法,并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我国科普事业发展有了更有力、更完善的法治保障。2025年2月17日,宣传贯彻科学技术普及法座谈会在北京召开,推动新修订的科学技术普及法(以下简称“科普法”)全面有效实施。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蔡达峰出席会议并讲话。
蔡达峰指出,修订实施科普法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和科学普及的重要论述的重要举措,是推动科普事业高质量发展、促进科技强国建设的重要举措。要秉持立法宗旨,准确把握新修订科普法的内涵要义,构建新时代科普事业融合、协同、健康发展的新格局。要加大法律宣传普及力度,落实科普主体责任,完善科普法律制度体系,共同推动科普法全面、正确、有效实施。
回应时代之变 推动科技现代化支撑引领中国式现代化
“要把科学普及放在与科技创新同等重要的位置”、“科学普及是实现创新发展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加强国家科普能力建设”……站在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战略高度,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统揽全局、系统谋划,对新时代科普事业高质量发展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
2022年9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新时代进一步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意见》,提出“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大科普格局加快形成”的发展目标,明确提出“到2035年,公民具备科学素质比例达到25%”。2023年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二十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次集体学习时指出:“要加强国家科普能力建设,深入实施全民科学素质提升行动。”2024年6月24日,全国科技大会召开,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坚持培育创新文化,使崇尚科学、追求创新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中国式现代化关键在科技现代化,需要高质量科普作支撑。科普是公共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让更多人共享科技进步成果,需要推进科普工作再上新台阶。
随着时代的发展,如何以良法善治让科普与创新“比翼齐飞”,依法推动科普事业高质量发展?科普法的修订实施,标志着我国科普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为科普事业发展提供了更加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修订后的科普法,法律条款由原来的6章34条扩充为8章60条,修订的主要内容和亮点包括:突出科普重要地位,明确科普总体要求,强调国家把科普放在与科技创新同等重要的位置;强调科普公益属性,完善政府科普工作职责;强化社会力量参与,凝聚科普工作合力,规定促进企业结合科研生产开展科普,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投入科普事业,鼓励社会力量依法设立科普奖项;增加“科普活动”专章,促进科普活动开展;增加“科普人员”专章,强化科普人才队伍建设;完善保障措施,优化科普资源配置;促进科普均衡发展,强化面向特殊区域和群体的科普;回应数字时代新形势,完善网络科普制度。
“回应时代之变、中国之进、人民之需,科普承担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也有不小的改进空间。确保科普工作与国家科技创新战略同步推进,应对科普事业面临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科普法的修订实施很有针对性,非常必要、正当其时,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
与会人员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科普法修订实施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依法保障和推动科普事业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科普法的修订实施将推动科普工作的开拓创新,助推国家的创新发展和社会进步。
具体而言,科普法修订实施,一是要将法律中围绕构建“科学普及与科技创新同等重要”的制度安排和科普事业体制机制完善等规定落实到位;二是要全面宣传和落实法律中有关科普社会责任和保障措施、新技术新知识普及、网络科普监管、科普评价激励机制、科普在一体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事业中的作用等规定,激励全社会特别是广大科普工作者的积极性,推动科普事业高质量发展;三是要落实法律中有关提高全民科学素质、培育和弘扬创新文化等规定,以科学普及的“沃土”滋养创新的“良田”,以科学素质的“高原”托起科技创新的“高峰”,为科技强国建设提供强大力量。
把握内涵要义 助力构建协同推进的科普发展格局
科普活动,掀起全民爱科学热潮;科普场馆,处处开花结出累累硕果;走进基层,激发科普新动能;进入网络,科普宣传牢牢占领舆论阵地……与会人员强调,随着我国进入新发展阶段,在看到科普事业蓬勃发展成绩的同时,也应看到我国科普工作还存在对重要性认识不够、主动性不强,高质量科普产品和服务供给不足,队伍建设与经费保障等方面有待加强等问题。
科普法的修订坚持问题导向,着力破解制约科普事业高质量发展的突出问题,努力为科普工作赋能助力,从完善科普体制机制、健全保障措施、加强科普人才队伍和科普设施建设、丰富科普产品和服务供给、提高科普质量等方面,激发全社会对科普工作的热情,促进科普事业繁荣发展。
与会人员指出,宣传和实施科普法,要全面理解修订内容,把握其实质,为构建新时代科普事业融合、协同、健康发展的新格局发挥普法的作用,体现法治的力量。
修订后的科普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普工作的重要论述,突出强调科普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对科普的保障。
包括明确规定科普是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创新发展的基础性工作;对学校、科研机构、企业、社会团体等各类科普主体的责任进行细化完善;并以法律的形式明确“每年9月为全国科普月”;聚焦科普发展的突出问题,明确目标方向,完善体制机制,强化保障措施。修订后的科普法将我国科普工作的实践经验和做法,用法律的形式固化下来,标志着我国科普事业在法治化轨道上迈出更加坚实的步伐,对推动建设科技强国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修订后的科普法,以法律形式明确科普的重要地位,有利于促进全社会提高对科普重要性的认识、强化科普工作责任意识,进而推动科普工作与科技创新齐头并进、协同发展。”与会人员强调,科技创新靠人才,人才培养靠教育,教育、科技、人才内在一致、相互支撑。9月恰逢开学,在新学年开始组织每年科普月活动,有助于推动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发展,为国家培养更多科技后备人才。
科普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法律如何加强科普的组织管理,促进形成政府、社会、市场等协同推进的“大科普”工作格局?修订后的科普法强化科普工作的统筹协调,第十五条规定:“国务院科学技术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全国科普工作规划,实行政策引导,进行督促检查,加强统筹协调,推动科普工作发展。”第十六条规定:“行业主管部门应当结合本行业特点和实际情况,组织开展相关科普活动。”
此外,修订后的科普法在强调科普是公益事业的基础上,明确规定“国家推动科普全面融入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构建政府、社会、市场等协同推进的科普发展格局”,“国家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投入科普事业”。
与会人员表示,新时代“大科普”工作格局的构建已有充分的法律依据。总体上看,全社会参与科普的主动性积极性有待提升。下一步,要推动科普事业高质量发展,应当更好地运用法治思维和系统观念,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投入和参与科普事业,让新时代科普工作成为社会各界的共同行动,为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夯实创新的社会根基和土壤。
科普产业是科普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政府、社会、市场等协同推进“大科普”格局的重要支撑。同时科普产业与新闻出版、旅游、影视、展览等行业密切相关,“科普+”赋能了相关行业,并为其发展提供了新思路和新动力。
修订后的科普法规定:“国家发展科普产业,鼓励兴办科普企业,促进科普与文化、旅游、体育、卫生健康、农业、生态环保等产业融合发展。”相关法律规定将进一步推动科普产业发展,提升科普供给水平。
修订后的科普法第二十三条规定:“鼓励企业将自身科技资源转化为科普资源,向公众开放实验室、生产线等科研、生产设施,有条件的可以设立向公众开放的科普场馆和设施。”为更好地支持企业开展科普活动,第二十九条规定:“国家支持科普产品和服务研究开发,鼓励新颖、独创、科学性强的高质量科普作品创作,提升科普原创能力,依法保护科普成果知识产权。”第五十条规定:“国家依法对科普事业实行税收优惠。”
满足不同人群、不同层次的科普需求,推动科普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科普公共服务市场化是有效手段之一。与会人员表示,当前我国科普产业还比较弱小,可以期待,随着科普产业完善,高质量科普作品将持续涌现,有效服务新时代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品质化、个性化科普需求。
为进一步强化科普人才队伍建设,激发大家参与科普的积极性,修订后的科普法增加“科普人员”一章,明确国家健全科普人员评价、激励机制,鼓励相关单位建立符合科普特点的职称评定、绩效考核等评价制度,为科普人员提供有效激励。有了法律层面对科普人员权益与发展的支持和保障,越来越多能做科普、愿做科普的专业人才将脱颖而出。
科普伴随科技创新而生,也驱动科技创新不断发展。与会人员认为,科普法的宣传和实施,要秉持立法宗旨,促进科普与科创紧密结合,推动教育、科技人员依法履行科普主体责任;要依法增强工作合力,凝聚全社会力量构建科普融合大格局;要坚持促管结合,引导科普工作规范化健康发展。
我国科普事业发展空间广阔,筑牢大国科普法治基石,政府、社会、市场等协同发力,越来越有力的“科普之翼”必将厚植科技创新沃土,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能。
强化责任担当 良法善治让科普与创新“比翼齐飞”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与会人员认为,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新时代科普工作的新使命、新任务,积极推动科普法全面、正确、有效实施。
地方科协将科普大篷车开进基层一线,向群众宣传科普法中的重点内容;普法宣传走进乡村,在田间地头升起满满的科普法治“烟火气”;开展科普法宣传公益讲座,让更多老百姓感受科学之美;开展“真科学”战胜“伪科学”的网络科普辟谣活动,通过正确引导提升公众科学素养……各地各部门开展的丰富多彩的科普法宣传教育活动,正推动形成全社会依法普及科学技术的浓厚氛围。
与会人员表示,要建立健全普法宣传长效机制,把科普法的宣传贯彻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要创新普法宣传方式,多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生动具体的事例开展普法宣传,拉近人民群众与科普法的距离。要注重普法学法与科技宣传有效联动,提高普法宣传的精准性,扩大法律的知晓率和覆盖面。
中国科技馆馆长郭哲表示,科技馆作为科普的重要阵地,将进一步提升效能,更好地服务国家战略需求,围绕人工智能、新能源、生物技术等前沿领域,高质量开展科普活动,包括创新成果示范应用、共建科普创新实验室模式推广、举办展览展品大赛等活动,整合基于数字科技馆的共建共享平台,打造现代科技馆体系综合服务枢纽,加强科普资源下沉基层,提升流动科普内容质量等,引导公众关注国家科技战略、支持国家重大科技决策,提高公众科学文化素质。
与会人员强调,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带头贯彻实施科普法,做好表率,引导和支持各类学校、科研单位、社会社团、新闻媒体、网络平台、基层组织以及广大科普人员,积极履行参与科普、支持科普的法定义务。要强化科普工作的总体布局、统筹协调,加强规划引导、政策供给、投入保障和监督检查,落实全社会各方主体共同参与科普的责任,凝聚各方力量资源,形成科普工作合力,共建共享科普网络。
河北省科技厅党组书记、厅长龙奋杰介绍,河北省科普条例是全国较早出台的科普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将以贯彻修订后的科普法为主线,高质量做好该条例的修订。还将研究制定国家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科普事业的落实举措,推动国家对科普事业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实。还将推动建立“京津冀科普基地联盟”,三地共享科普资源,共建科普专家库,组建三地科普专家委员会,指导三地实施科普年度工作计划,有效推动全民科学素质提升,促进科技创新,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全媒体时代给科普带来了新的挑战、提出了新的要求。研究火山数十载的中国科学院院士刘嘉麒主动“触网”,把科普阵地拓展到视频平台,凭借其专业的知识、亲切风趣又通俗易懂的风格,受到许多网友喜爱。这表明,科普人才队伍建设不仅需要重视专业知识储备,也需要更多关注传播规律和技巧。
统计显示,2023年,全国科普专、兼职人员共计215.63万人,其中,兼职人员占到八成以上。科普人才较为缺乏、缺乏职业认同、上升渠道狭窄等是主要制约因素。2023年起,中国科协在中央在京单位试点开展了科普专业职称评审工作,取得了切实成效。中国科协在2024年科普职称评定工作中,将网络阅读量“10万+”的优秀科普作品等同于发表论文,体现出对传播效果的重视。以人才评价、职业路径、激励机制等改革为牵引,强化效果导向,有利于激发科技工作者投身科普事业的主动性,让更多优秀科普人才脱颖而出。
与会人员强调,修订后的科普法,涉及职称、考核、产业、经费和税收等诸多新规定,要有计划地制定配套政策和具体措施。地方人大和政府要结合实际出台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及时修订完善、清理废止相关规范性文件。要加强对重点制度落实情况的跟踪评估,为法律的实施和完善提供建议,确保科普法律制度落地见效。
中国科普研究所党委书记庞晓东介绍,科普法修订实施后,科普研究所及时推出科普法研究专题,发布全面深入阐释文章,推动法律释义和宣传工作。在围绕服务科普人才队伍建设开展研究方面,科普研究所将以承担的科普专业职称评审工作为抓手,探索完善相关评审制度,推动专业化科普人才队伍建设。
科技暖春意,智慧启新篇。随着修订后的科普法深入实施,良法善治之光将照亮科普事业高质量发展之路,有力推动全民科学素质稳步提升,充分激发全社会的创新精神与创造活力,并将以科技创新和科学普及的“比翼齐飞”,助力构建支持全面创新体制机制,提升国家创新体系整体效能,为我国科技创新与经济社会发展注入强劲动力,为铸就科技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奠定坚实基础,助推中国式现代化阔步前行。
编 辑: 刘冬
责 编: 于浩